實習辦法
壹、 實習目標
1. 藉實習之經驗增進性別研究專業知識和專業認同。
2. 從實務工作中了解興趣及性向,以利未來發展規劃與就業選擇。
3. 藉深入觀察社會運動團體運作與學習,以整合理論及實務工作。
貳、 實施對象
性別研究所二年級選修「女性主義社會服務」課程之學生。
參、 實習機構
所謂實習機構,乃指相關之女性主義團體或社會運動組織或其他相關等機構與單位,指導教師提供實習名單或學生依個人志向與意願主動尋找實習機構並聯繫實習事宜,經實習指導教師確認後,由所辦負責公文文書作業,完成實習準備作業。實習機構同意接受學生實習,負責教導實習學生並指定實習督導與本所指導教師共同指導實習學生。本所應對實習機構之督導人員發給督導聘書。
肆、 實習督導
實習督導分所上指導教師與實習機構督導。指導教師為該課程之授課教師,負責協調監督實習學生並核予成績。
伍、 實習工作周誌
實習學生必須詳實記錄每周的實習工作,以作為實習指導教師和校外實習督導成績考量的一部份。實習工作周誌不僅記載工作情況,也得記錄個人在實習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個人如何應對的心得感想與所學的寶貴經驗。
陸、 實習時數與學分
以200小時為原則,如遇特殊狀況則由實習指導教師與實習機構協調安排,選修學分數為3學分。
柒、 實習期間保險
學生在本校已全體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若實習之單位要求需額外保險,請實習學生自行各別辦理。
捌、 實習機構轉換
學生於實習期間如因故無法繼續於該機構繼續實習,得徵求指導教師同意後,更換實習機構,實習時數得合併計算。
玖、 實習中止
*實習學生提出中止實習
1.實習學生因故中止實習,應於二週前向所辦公室提出。
2.實習學生實習期間如發生重大事故或因病而不能實習者,應盡速告知實習機構及所辦公室。
*實習機構提出中止實習
1.請實習機構來函或電話告知本所辦公室辦理。
2.實習學生因重大疾病或事故,致不能參加實習之期間,超過該時數三分之一者。
3.實習學生未按規定從事實習事宜,有損實習機構名(校)譽或其他不適任之情事,經實習機構檢具事實與本所協調研議同意者。
壹拾、 實習課程選修程序
1.所辦召開實習制度說明會,說明本所二年級實習選修課程之運作程序與課程要求。發放「女性主義社會服務」課程學生選課審核表,調查選課意願。
2.學生於實習學期開始前2-3個月,依個人興趣選擇實習機構,並準備申請資料(含實習計劃書、履歷表、成績單等),交由指導教師審核,後統由所辦發送公文申請。
3.機構接受實習後,雙方簽署「性別研究所校外實習同意書」。
4.所辦依據「性別研究所校外實習同意書」之督導發送督導聘書。
5.實習完畢後,機構督導填寫「實習生成績評鑑表」寄回所辦。
6.所上舉辦實習成果分享發表會,實習學生參與發表。
7.實習學生製作實習總報告(將實習計畫書、實習周誌、簽到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彙整結論,於實習結束後完成總心得報告),並依實習指導教師要求時間內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