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一、本所為使學生結合課程專業理論與產業實務經驗,增進實用能力,與合作機構辦理學生校外實習,特依據「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所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由所長、所課程規劃委員會委員及「校外實習」授課教師共同組成,並由所長擔任召集人。

三、本委員會以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相關單位或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四、本委員會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開會時,須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作成決議。

五、本委員會之職責為履行「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任務:

六、本所學生修習「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課程,若認為合作機構之措施損害其實習權益,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訴。本委員會處理學生申訴時,應邀請合作機構、申訴人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商解決,並將協商解決方案,送請本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

七、本要點經本所課程委員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並送本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